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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集团拓宽技术工人职业发展通道

来源: 《中国船舶报》 发布时间: 2018-08-31 15:19 

      船舶行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工人是船舶行业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激发技术工人活力,培养了一支以“焊神”张翼飞、“大国工匠”张冬伟等为代表的高素质技术工人队伍。中船集团现有“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3人、“全国技术能手”50人、享受政府特贴专家34人、集团高级技能专家6人、集团技术能手191人。
      事业引领,大力拓宽技术工人职业发展通道。把握海军装备大发展机遇,依托重大型号工程和重点产品任务,为技术工人成长成才提供事业平台。同时,制定实施《中船集团高级专家培养管理办法》,构建涵盖集团首席技师—集团技能带头人—成员单位高级技能专家三个层次的高级技能专家岗位体系,规定首席技师、技能带头人享受与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副职、总经理助理相同的履职待遇和相应经济待遇,为技术工人拓宽了职业发展通道、提高了地位待遇。2013年以来已遴选首席技师1人、技能带头人8人,各成员单位也纷纷建立高级技能专家岗位体系,有效提振了技术工人干事创业的激情。
    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技术工人综合素质。积极推荐陈庆城、秦毅等技能带头人参加中组部“大国工匠”研修班、国资委“央企优秀焊工赴美专业技术提升培训班”等上级培训。联合船舶行业特色高校,定期举办“中船集团高级技师研修班”,分批轮训高技能人才。目前已连续举办三期,培训144人。要求各单位按比例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主动申请培训费补贴,建立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切实加大对技术工人的教育培训力度。
    优化标准,持续改革技术工人评价标准与方法。落实中央关于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及时修订中船集团《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树立鲜明的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淡化论文要求,打破身份限制,贯通技能等级评价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定技术工人可评聘工程系列职称,一线工程技术人员可考评相应技能等级,初步建立“双师型”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发挥央企示范作用,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认定管理改革要求,探索建立中船集团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并推动落实相应待遇,持续做好船舶行业技术工人的评价和管理工作。
    产教融合,深入推进与职业技术学校的人才合作。充分建好用好自有的6所职业技术学校,利用企业办学、校企一体的优势,坚持“校企一体为前提、师傅带教为条件、船舶产品为载体、突显技能为核心”的理念,工学交替、校企协同,探索形成了基于“厂中校”的现代学徒制模式。加强与外部职业技术学校的沟通合作,通过签署合作协议、“订单式”培养、定期集中招聘等方式,大量从大专院校、技校择优选才。加强与人才中介、劳务派遣公司、劳务公司的合作,灵活运用多种渠道和用工方式,引进和使用技术工人。联合行业内外的职业技术院校和骨干企业,探索建立船舶行业产教融合联盟,推动产教双方人才培养与使用的深度融合。
    大师带头,以师带徒机制加速培育优秀技术工人。积极推荐优秀技术工人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奖励,定期评选表彰“中船集团技术能手”,培养选树技能大师。充分发挥技能大师的技术特长和品牌效应,建设和申报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高技能人才参与项目研发制度和名师带徒机制,以技术攻关、课题研究为载体,促进工艺创新与人才培养。目前中船集团已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省部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1个,省部级劳模创新工作室6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4个。
    强化激励,着力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主要用工单位根据技术工人特点,基本建立了以技能等级为基础的岗位工资体系,并积极推进实施物量考核的绩效分配模式,鼓励技能人才多劳多得。设立差异化技能津贴或发放一次性奖励,鼓励技能人员不断提升技能水平。部分单位对关键技能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术工人,实行协议工资制,通过与市场价位进行对标,加强人才吸引。中船集团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中明确了职工包括技术工人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即基本工资可根据所在地CPI合理增长。此外,部分主要用工单位在内部分配过程中,也通过单独核定技术工人年度薪酬晋升额度等方式,加大了向技术工人的倾斜力度,确保技术工人工资水平实现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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